香港仍為英國殖民地時期,常聽見新聞報導曰:「某某活動由『華籍英兵』
協助維持秩序...」云云。聽得俺丈八金剛,摸不著頭腦,苦苦思量到底
什麼叫做「華籍英兵」也?
蓋「華籍」者,持有中(華)國籍也;「英兵」者,效忠英廷(香港政府)
之士卒也。兩者怎可能混為一談呢?從來只有英籍人士才有資格成為英兵,
效忠英廷。君可有聽聞英國軍方曾由中國徵召壯丁做英兵,為英國打仗乎?
若有,奇聞也,小弟願聞其詳。香港卻竟然有這令人費解的名稱,而且一直
因循沿用,即使未超過整個世紀也至少有數十年。
據了解,原來所謂「華籍英兵」的確全都是英籍,不過他們個個黃皮黑髮,
是地地道道的「華裔人」罷。他們生於斯,長於斯,生來就有了這個英籍。
哀哉,原來是那些官大人「種族」「國籍」不分,硬把「華裔英兵」亂稱呼
為「華籍英兵」也!
唉!華人社會似乎都有一種「認親認戚」情結。凡遇上黃皮黑髮的,就不管
三七廿一,統統尊稱他們為「同胞」,嗚呼。假若俺生於祕魯,長於祕魯,
操一口地道的祕魯話(西班牙語),俺就是地地道道的祕魯人,請尊重俺的
國籍,莫稱呼俺為「同胞」。除非,閣下也是祕魯人。
俺既生於英國殖民地時代的香港,自然就成為持有英籍的香港人喇。問俺的
種族是什麼?當然是地地道道,黃皮黑髮的華裔人嘛!那麼,俺是什麼人?
不是「英籍華人」是什麼?或稱為「華裔英籍人」或「英籍華裔人」也並無
不可。只懇請各界大老爺,莫再胡亂呼叫小弟為「同胞」,便功德無量矣。
記得以前香港及澳門人欲踏足中國境內,須申請一本《港澳同胞回鄉證》。
當時小弟誓死也不申請,寧可一生不踏足中國大陸。蓋因那本旅遊證件不但
不尊重俺的身分,也不尊重俺踏足中國的動機。第一:不要臉的!誰做你的
同胞?第二:俺的家鄉絕不在中國境內。俺生於香港,香港才是俺的家鄉。
俺進入中國境內,根本談不上是回鄉!第三:俺來旅遊觀光,俺來按摩舒活
一下筋骨,俺來做生意幹活,誰管他回鄉不回鄉乎哉?
如今幸好那本《回鄉證》不復再,乃正名為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,
由小小的一張粉橙色膠咭所取代。俺才得以大喜,漏夜申請一張《通行證》
偕同伴友人往大陸觀光、按摩、順便做做生意矣。
但是,「名」雖已正,「言」猶未順也。君不聽聞坊間十之九十仍寧死因循
那不倫不類的「回鄉證」舊稱呼嗎?哀哉,可怒也。